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思政〔2013〕525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评选奖项为: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申报名额
机关党委申报名额不超过3人,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名额不超过1人,超额申报不予受理。校党委宣传部将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组织评选出3人上报。
三、评选对象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党委、行政职能部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专职从事维护稳定工作的人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教职人员,重点是在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信任和尊重;本人近两年(截止到申报日)来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4、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或主持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
5、鉴于“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奖项已经单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再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
6、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五、报送材料
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须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3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六、申报要求
1、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科,并将电子版发至信箱:xcbllk@163.com。
3、申报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地点:党委宣传部理论科(8号办公楼202室)
联系人:司永海,联系电话:2591608。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