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英,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藕塘乡高峰村村民,生于1968年。在她8个月大时,被亲生父母抛弃,后来,黄英被老战士黄名贵和周淑仙夫妇收养。黄英十分感激养父母的收养之恩,在他们年老先后瘫痪之后,一个人十年如一日悉心照顾起两位老人,感动了身边所有人。
古人云:“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三十多岁,无论是人的阅历、知识储备,还是家庭情况都日益成熟、稳定,正是干事创业的黄金期。然而不幸的是,黄英的养父意外摔倒,瘫痪在床。一边是刚有起色的事业,一边是卧病在床的养父,该如何抉择?黄英毅然决定:辞工回家,专门照顾养父。2008年养母瘫痪后,黄英更是将家中田地转给了别人,日夜照顾。
事实上,这并不是黄英第一次“妥协”。为了能方便地照看父母,黄英结婚的唯一条件是“必须入赘她家”。甚至因为这一“苛刻条件”,为此放弃了一些姻缘。但对此,黄英并不后悔,她说:“是不是亲生的已经不重要了,我更加觉得,我有责任照顾好他们。”她是这么说的,更是如此做的。几十年来,她反哺亲恩,照顾先后瘫痪的养父养母,用切身行动诠释了“爱比血缘更重要”。
黄英虽然在人生中屡遭不幸,但她并未因此讨厌生活、消极以待。相反,她积极的面对困难,顽强的挑战命运。即使养父养母长期瘫痪,她也不离不弃。不仅如此,她还时刻用爱心感染身边人,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生活中,很多人思想脆弱,经受不起挫折。无疑,相对这些人,黄英的乐观、积极、博爱的生活态度,更值得学习。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好女儿”黄英为尽孝,付出十二载青春。但她也收获了全社会的祝福。“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眉山市第四届“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荣登“中国好人榜”。这一个个荣誉,是社会对黄英的肯定,也在向全社会传递着入孝出悌的价值观。
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不和谐现象。比如父母久病在床,儿女不是“久病床前无孝子”,就是将亲人送进敬老院,或者请保姆照顾。当然,子女逃避赡养责任,也是出于各种顾虑。比如,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倘若不抛下家庭负担,会不会在职场失去位置?家庭负担过重,会不会让自己失去另一半?但扪心自问,家庭条件不如我们,且非亲生的黄英都能成为“孝星”,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珍重孝道、珍重亲情,请始于足下!(薛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