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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凝聚中国力量
2015-07-08 00:00   本站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深入理解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根据、内涵,认真研究树立和谐价值观的条件、机制、途径,是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和谐价值观的理论前提。

  一、社会和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要求

  实现社会和谐,始终是人类追求的一种价值理想。《论语》的“和为贵”,墨子的“兼相爱”,傅立叶的“和谐制度”,欧文的“新和谐”,等等,都反映了建立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从唯物史观的观点看,一种价值观念能否普遍化、现实化,根本在于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关系能否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践基础,在于该价值观念是否与社会的进步趋势相一致、与人民的利益诉求相符合。社会和谐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有其深厚的现实根基和长期的发展需求。

  社会和谐基于制度和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保证各阶层、政党、民族和谐融洽的制度,是保证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制度,是和谐价值观的制度基础。在根本政治制度中,人民当家作主,共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地位的平等决定了社会关系的和谐。在基本政治制度中,政党关系体现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充分协商、广泛参与,民族关系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基层群众关系体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政治权利的保障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在基本经济制度中,确定了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保证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经济利益的保障维系了社会关系的和谐。同时我们也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利益固化的藩篱,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影响了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通过制度完善、治理创新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从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的认同、信心和预期。

  社会和谐基于目标和谐。共同的理想信念、目标追求是一个民族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价值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国梦奋力前行。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也是凝聚社会各界、海内外同胞的最大公约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下,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各地区共奔全面小康,各阶层共享发展成果,求同存异、和睦共处。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就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当前我国社会一方面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一方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障碍。例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腐败现象多发等。越是存在着阻碍社会和谐的因素,越是要坚定社会和谐的价值目标,激发社会和谐的价值力量,强化中国梦的吸引力感召力凝聚力,用中华民族的发展愿景、共同目标来集聚人心、增强共识、化解矛盾。

  二、塑造团结和睦、充满活力的价值导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纠正了一度“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从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目标以来,我们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对促进社会和谐的认识更加丰富和深刻。把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价值目标,是对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社会状态、社会价值的正确认识和深刻揭示。这表明,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性质是相容的而不是对抗的,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和运行机制,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应有状态和健康状态。确立社会和谐的国家价值目标,是引导我国社会走向稳定、有序、持续、上升发展的正确价值导向。

  倡导和谐,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和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和谐表现在国家目标上,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是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遵守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这样就能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共同前进的社会和谐氛围与和谐人际关系。守德即和谐。表现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是确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观念与制度,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公正即和谐。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永续即和谐。表现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是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苦乐、荣辱、得失、顺逆,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和谐心理。平衡即和谐。

  倡导和谐,要对其内涵有一个全面准确的把握。和谐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相得益彰,是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达到和谐,“和而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多种、利益取向多元、思想观念多样,差异与多样是繁荣之源,正是在这多样性的和谐统一中呈现出生机勃勃景象。和谐是稳定与活力的相互支持,是在稳定的前提下充满社会活力的和谐。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正是国家的长久和谐之道。和谐是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互为条件,是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相互连接、相互转化中实现和谐。追求和谐,就是要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化解潜在的社会冲突。就是要在各种严峻挑战、安全威胁、重大斗争面前,不犹疑、不畏惧、不退缩,敢于亮剑、勇于斗争、善于取胜,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创造中华民族的灿烂前景。

  三、和谐价值观培育与和谐社会建设相辅相成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是一项社会工程,必须在国家发展进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涵养深化,让和谐价值观深深扎根、更加普及、愈益牢固。

  以发展促和谐。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和谐价值观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和谐价值观能够牢固树立的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努力缩小地区、城乡、行业、阶层之间的发展差距,稳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为实现社会和谐积累雄厚基础。国泰才能民安,有“禾”才能“和”。物质财富丰富了,“蛋糕”做大了,才有条件朝着共同富裕方向前进,倡导和谐就有了更强的说服力,广大人民群众就能够更加崇德向善、生活祥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内容。

  以公正促和谐。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是和谐价值观的制度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公平正义是社会阳光,是和谐的伦理之本。社会不公不利于社会和谐,不利于和谐价值观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因此,要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抓紧解决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

  以治理促和谐。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是和谐价值观的社会基础。社会是否和谐、能否和谐,与社会治理水平密切相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必然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是增强公民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的有效途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是培育社会微观基础、保证社会有序运行的关键环节。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是社会疏通、沟通、疏导、引导的重要渠道。社会治理的成效,本身就是一幅生动的当代“清明上河图”。

  以廉政促和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和谐价值观的群众基础。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拥护,总体上看党群干群关系是好的。同时必须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十八大后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决心纠治“四风”,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增强了党的影响力和信服力。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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