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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推评活动的通知
2015-10-12 00:00   本站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河南建设,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豫宣通〔2015〕57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推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宣传学校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凝聚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为打造“四个河南”、推进我校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道德环境。

二、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河南,热爱人民。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系统乃至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4.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5.遵德守礼,诚信友善,尊师爱生,乐于助人,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服务社会,无私奉献,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师生一致好评。

6.在外地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诚实守信,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河南人声誉,展示河南人形象。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和作弊行为。

8.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5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推荐名额

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人员中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2015“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

四、有关要求

1.开展2015“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视和网络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质量。对已获得往届“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者,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推荐与评选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不推荐厅级领导干部参与评选。

4.材料申报:

(1)填写《2015“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2寸标准照和6寸生活照各1张。

(2)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一式2份,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科(1号行政楼407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电子信箱:xcbllk7683@163.com,联系电话: 0370-3111618。


附件:2015“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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