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校基层单位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9个督导组,对我校53个基层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第一督导组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跃志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统战部、发展规划处、档案馆、宣传部、团委、新闻传播学院、体育学院;第二督导组由党委副书记许圣道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外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第三督导组由副校长程印学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校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化学化工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第四督导组由副校长蒋剑锋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财务处、人事处、总务处、校医院、成人教育学院、五年制教学部;第五督导组由副校长陈中亚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审计处、保卫处、离退处、现代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法学院;第六督导组由副校长杨保银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第七督导组由副校长陈向炜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工会、历史与社会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八督导组由工会主席李中华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网络中心、国际交流处、图书馆、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第九督导组由副校级调研员王瑞平担任组长,督导单位为:党办、机关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音乐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近日,各督导组在组长的带领下,已赴我校53个基层单位开展督导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一、审阅活动方案,商定部署启动工作,对被督导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把关;二、参加动员会;三、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四、深入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被督导单位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边学、边查、边改工作;五、严格审核相关材料,重点搜集并审核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在第一环节的意见征求情况报告等;六、组织开展一次群众评价,并加以督促指导,重点掌握“四风”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和突出问题;七、汇总上报活动情况,督导组汇总被督导单位学习教育、意见听取环节的有关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材料并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督导小组要在所督导单位的全程督导和全面督导两个方面下功夫,注重发现好的典型并积极推广,努力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