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我校在平原路校区一号行政楼417会议室召开了二级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跃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全体成员及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朱伟主持。
会上,纪委副书记郭进福宣读了《关于印发< 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等10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时对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下周的督导工作进行了安排。宣传部部长李辉传达了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需要把握的10个方面重点问题>的通知》精神。
冯书记指出,以上两个文件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特点,要求全体与会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做好贯彻传达。对二级单位进一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梯次整改,压茬进行,分类指导。校级领导、处级干部、党政机关部门、基层组织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聚焦“四风”,查摆问题,落实整改。二是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有所创新。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我校还应紧密结合实际,对照所征求到的意见灵活开展工作,重塑师德师风、整顿教风学风,促进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学生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的健康发展。三是关注基层活动,注重找榜样、树典型。按要求指导基层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基层创新创造,并积极在广大教师、学生党员中发掘先进典型。
最后冯书记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仅是一次严肃认真的教育活动,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各二级单位的领导干部认真做好安排部署,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