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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5名师生被授予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2014-02-17 00:00   本站

日前,****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表彰2012-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4〕3号)。我校3名教师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2名同学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的3名教师分别是现代艺术学院张新根、历史与社会学院安秀玲、化学化工学院孟团结。

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的2名同学分别是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10级数学1班刘交交、现代艺术学院10级艺术设计3班李冉。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省教育系统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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